188体育做好2017-2018学年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
作者: 时间:2018-09-02 点击数:
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《188体育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司函〔2018〕88号)文件要求,结合诊改精神,为做好188体育: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工作,及时分析188体育:人才培养工作状态,使数据采集常态化,强化状态数据在诊改工作的基础作用,满足188体育:开展诊断与改进的需要,现就2017-2018学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明确数据采集与管理方法
为规范数据填报,统一数据口径,数据采集管理实行三级负责制。采集源头(教师或填报部门)对填报数据负责,各二级院(部)对教师采集的数据负责,相关职能部门对归口管理的数据负责。
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在完成数据的采集、汇总、审核确认后,在“数据平台”上进行审核提交。
二、明确数据采集工作流程
1、确定数据采集管理员
各单位指定专人(数据采集管理员)负责相关数据的采集、汇总和审核,审核的内容包括数据填报格式的规范性、数据及字段的完整性、及时性和准确性等;
数据采集工作专业性强,应指定责任心强、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担任数据采集管理员,如有变动需进行工作交接,确保所采集数据的连续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。
9月5日前将数据采集管理员姓名和手机号报高建办韩玉龙处并加入QQ工作群,群号:257799328。
2、召开数据采集工作培训会
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3、数据采集
(1)源数据采集由教务处、人事处负责完成,源数据采集时需明确各二级院(部)、各专业的教师数与学生数,课程设置信息采集应准确、全面,与教务系统保持一致,9月14日前完成;
(2)主要数据采集由归口部门负责明确数据填报具体要求、最终审核相关数据,由各二级院(部)具体组织教师或相关人员填报并审核,9月24日前完成;
(3)其它数据采集由相关责任部门组织数据采集管理员进行填写并审核,9月24日前完成;
采集填报的数据要求真实有效、全面覆盖、过程留痕、可以追溯源头。采集过程中,各单位、各部门应及时汇总、审核、分析填报数据,对相关数据反映的问题,提出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。
4、审核上报
数据采集工作完成后,高建办进行汇总初审,报院长办公会审核,归口部门具体负责汇报相关数据的采集情况。院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,由高建办负责上报上级管理部门。
三、数据采集分工
源数据、主要数据的采集源头及归口部门具体见下表,其它数据采集分工见附件1:2018年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。
源数据、主要数据 |
表格目录 |
归口部门 |
采集源头 |
机构设置情况(源数据) |
1.6 |
人事处 |
人事处 |
专业基础信息、学生基本信息(源数据) |
7.1.1、10.1.1 |
教务处 |
教务处 |
课程设置信息(源数据) |
7.2 |
教务处 |
二级学院 |
教师基本情况(源数据) |
6.1 |
人事处 |
教师 |
教师授课情况 |
6.2 |
教务处 |
教师 |
教师其他情况(培训进修、项目、专利、课题、论文等) |
6.3 |
人事处(科研处协助) |
教师 |
专业带头人、负责人 |
7.1.2-7.1.3 |
人事处 |
二级学院 |
顶岗实习、产学合作 |
7.4-7.5 |
教务处 |
二级学院 |
职业资格证书、应届毕业生获证及社会技术培训情况 |
7.3.1-7.3.2 |
实训中心 |
二级学院 |
实践基地、社会培训、大赛获奖、社会(准)捐赠情况 |
4.1-4.3、 9.6.1、9.3 |
实训中心 |
二级学院 |
招生就业信息 |
7.6.1、7.6.3、10.1.2 |
中专部 |
中专部(二级学院协助) |
四、数据分析应用
1、形成数据分析报告